快訊
聽新聞
0:00 0:00

激戰女國中生10回合…她挺孕肚「墮胎露餡」農夫男友只賠2.5萬醫藥費

記者陳弘逸/苗栗報導

農夫跟女國中生交往,2個月內,至少發生10次性行為,因少女懷孕,到醫院進行流產手術,此案因此曝光。(示意圖/PIXABAY)
農夫跟女國中生交往,2個月內,至少發生10次性行為,因少女懷孕,到醫院進行流產手術,此案因此曝光。(示意圖/PIXABAY)

苗栗縣吳姓農夫3年前跟女國中生小花(化名)交往,兩人相處2個月內,至少發生10次性行為,因少女懷孕,到醫院進行流產手術,此案因此曝光。吳男挨告認罪,賠償2.5萬醫療費達成和解,法院審理後,將他依法判7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男跟女國中生小花(化名)交往,分別在2023年12月間至2024年2月間晚上,到女方住處,至少發生10次性行為,最終因少女懷孕,到醫院進行流產手術,此案因此曝光。

警詢及偵訊期間,吳男都坦承犯行,被檢方依刑法第227條第3項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起訴,因犯行多達10次,犯意各別,行為互殊,向法院建請分論併罰。

審理期間,吳男認罪,並繳交2.5萬醫療費作為補償,跟小花達成和解,並自述高中肄業,入監前從事農業工作、無人需要照顧。

法官認為,吳男明知對方未成年,仍未克制己身情慾衝動犯案,考量所犯10罪,因犯罪手法相似,各罪侵害犯罪時間相近,考量刑罰邊際效應隨刑期而遞減及受刑人所生痛苦隨刑期而遞增;因此,審理後,將他依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共10罪,各處3個月有期徒刑。應執行7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發現兒少性剝削,請撥打110、113

#苗栗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大數據推薦
🔴0311 LIVE 三立新聞直播-午間新聞快報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