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志願役軍人在營區用手機下注簽賭,遭勒退,被依在營區賭博財物罪,處拘役30天。(示意圖/翻攝自中華民國陸軍臉書)高雄王姓志願役軍人2年前,因迷上賭博網站,在營區內用手機下注簽賭,長達4個多月,被軍方抓包,因案退伍,喪失現役軍人身分者,王男認罪坦承犯行,被法官依據陸海空軍刑法第七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在營區賭博財物罪,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姓志願役軍人2024年2月在營區內,迷上賭博網站,用手機下注簽賭,長達4個多月,事後被軍方抓包遭移送偵辦,王男認罪坦承犯行,因案於同年7月26日退伍。
雖然王男在偵審期間,喪失現役軍人身分者,仍適用陸海空軍刑法處罰,因此,被依法追訴、審判。
法官認為,王男是現役軍人,竟在營區內從事網路下注賭博行為,助長軍中僥倖心理,對軍中風氣產生不良影響;審理後,將他依據陸海空軍刑法第七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在營區賭博財物罪,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